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绥德县县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布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19〕108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榆林市市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榆政办发〔2022〕7号)要求,县政府对县级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完成了县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现予以公布。清单公布后,县政府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和中、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最大限度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附件: 《绥德县县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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