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和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中共绥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着力解决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突出问题和矛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绥德,为谱写绥德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适时开展法治督察,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2.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内容和干部在线学习内容,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举办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干部素质提升班等专题培训班。
3.统筹抓好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阐释。加强宣传报道,全面准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宣传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全面反映县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安排部署、各级创新探索以及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深化网上宣传解读。围绕“十一个坚持”,组织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统筹推进
4.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依规治党,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水平,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建设,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
5.完善落实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印发《法治绥德建设实施规划(2022-2025年)》《绥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绥德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各级党委(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6.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力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坚决纠正和撤销一切违反上位法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配合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党内法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
7.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部分镇(中心)、部门存在运动式“一刀切”执法,一些执法、司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出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
8.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工作。更加注重强基导向,聚焦解决基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能力水平,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9.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推行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
10.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11.保护和发展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贯彻实施民法典,引导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社会矛盾,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维护公共利益。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探索个人破产制度。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持续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纠正,规范相关执法司法活动。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严格执行平台企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持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加快推进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法治建设,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12.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实行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司法保护,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对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坚持严格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3.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落地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检查,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安排,组织参与2022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持续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14.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县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推进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加强信用绥德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快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15.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流程,积极拓展“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16.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巩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改革成果,提升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质效,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推动在执法装备、编制、待遇、职业保障等方面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工作格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17.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对县、镇(中心)两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加快推进全县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时收集汇集行政执法信息,加强执法大数据分析,推动信息共享。探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
18.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作用。细化行政复议执业规范,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水平。
五、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19.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加强信息通报和监督惩戒,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健全司法职业保障,落实因公伤亡干警特殊补助政策。
20.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加大检察建议落实力度。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交付执行的法律监督,推进刑罚执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21.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非羁押强制措施、假释适用,依法完善强制医疗制度。
22.持续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动行政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县人民法院职能定位,推动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持续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2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学习推广榆阳区“网格化+人民调解”和满堂川“说事堂”社会治理模式,提升多元解纷质效与合力,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形成多调联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筑牢全面依法治县社会基础
24.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实施绥德县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与时俱进创新普法方式,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扎实推进宪法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参与陕西省“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25.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坚持把防控风险隐患的关口向社区前移。严格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网信执法体制机制,依法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实施、监督和保障体系,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依法预防、坚决打击遗弃、虐待、性侵、欺凌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加强专门学校建设。
26.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结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推进全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加强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继续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形成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的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27.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提升行业公信力。推动实施全县法治信息化工程,推进科技支撑智慧司法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互联和数据共享,提高执法司法工作效能。
28.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查执法司法腐败,制定完善铁规禁令、纪律规定。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国有企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公司律师作用,在市场化程度高、法律需求大的企业领导班子中注意选配熟悉法律工作的领导人员。分类建立县级法治人才库,推进法治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联合培训、人员互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