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多措并举让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性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今年以来,绥德县践行“复议为民”工作理念,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体制改革
抓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绥德县出台了《绥德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发布了《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有效解决群众“多头找、来回跑”问题。制定了《绥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试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有效的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复议接待、受理、审理、决定、应诉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化水平,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队伍建设
抓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专业化水平。绥德县吸纳专家学者、律师、各执法单位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组建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出台了《绥德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充实行政复议队伍,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完善机制
抓工作落实,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保障行政复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现场调查核实证据、出庭应诉等办案车辆使用,配置配齐录音录像、扫描仪、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办案专用设备,为规范、高效办案提供坚实保障。开展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情况监督,摸清底数、压实责任、责令履行,解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突出问题,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确保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的监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自改革后,绥德县申请行政复议数量比以往大大提升,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办结13件,其中撤销决定3件,经调解后撤回4件,直接纠错率为23%,切实发挥了行政复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