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4-01 10:48:18
  • 来源: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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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发展大局,认真落实《绥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文件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2023年县检察院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责任落实到位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市、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我院法治建设相关事宜。成立了我院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由检察长何周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并按照《绥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研究制定了我院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召开了全体干警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县作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对高质量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夯实了责任,明确了目标,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

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根据《陕西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及市院相关部署,我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讨论,研究学习文件精神,部署相关工作,并要求全体干警扎扎实实抓好学习贯彻,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用以指导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深入学习,促使全体干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六字方针,自觉将法治精神体现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做新时代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引导干警准确把握法治与党的领导、法治与以人民为中心、法治与中国国情、法治与改革、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这五重法治关系,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律监督实践中,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

三、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治建设措施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树立法治权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及时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案件,扎实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二是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推动平安绥德建设。我院立足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根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要求,立足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聚焦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问题,突出三个“重点”,深入推进行业整治见成效出实效,健全精准高效的案件办理机制,建立健全一体攻坚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主动作为的综合治理机制,为扫黑除恶斗争作出检察新贡献。三是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法治社会经济建设。认真落实“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扎实开展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检企共建活动,促进保障市场公平竟争,推进市场交易法治化。着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四是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扎实推进案件受理分流、信访接待、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司法救助工作中,我院转变等案上门观念,加强内部协调和外部沟通配合,将司法救助程序前移,主动寻找案源线索。全面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建立了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7日内程序性回复”。全面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工作,切实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全面加强律师接待工作。五是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扎实开展了“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干警利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党员干警进社区志愿服务和法治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法律宣传,散发各种宣传资料万余份,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把法治作为处理问题、维护权益的手段。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检察文化建设同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等工作,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亮点工作

1.持续擦亮“党建+检察文化”品牌。一是抓好组织建设。申报成立了机关党总支并按期完成换届选举,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此外,6月份工青妇群团组织相继完成换届,党组织、工会、妇联、团支部组织机构全部健全完善。二是深化了“一统领、亮双责、三融合”党建工作模式。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支部建在部室上,亮明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抓党建、抓业务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党建和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深度融合。三是抓基础求实效。打造了新的党员教育中心,创建了“扫黑除恶、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信访维稳、法律服务、司法救助”等先锋号和示范岗,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监督办案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力量。“七一”期间,我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县优秀基层党组织。

2.持续打造“名州未检”品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能动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共批准逮捕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2人。建立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手段推动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走深走实,今年,我院在全省未检业务培训班上向全省未检干警讲授了该模型建立应用情况。该模型已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使用,并被省院推荐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竞赛。系统运行以来,我院根据大数据平台监督管理模块中反映出未成年人抽烟现象严重问题,向绥德县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针对学生欺凌现象严重问题,向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针对黄色预警的未成年人王某监护缺失问题,向其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因其父母离异后不给付王某抚养费,对其进行民事支持起诉;因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对其救助现金人民币5000元;根据宾馆业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现象严重的现象,依法向绥德县公安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宾馆行业进行了有效整顿,均取得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共批准逮捕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2人。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已将40余名具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纳入系统进行监督帮教,取得一定成效。“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人,起诉10人。建成集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一体的“一站式”办案中心,多元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7人次,心理疏导5人次。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法治进家庭”专项活动,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深入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法治教育,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巡讲50余次、家庭教育指导15余次。办理《名州未检》期刊,通过指导文件、领导批示、理论调研、检察文苑等不断推进绥德未检工作理论创新。深入开展“开学季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动党建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互融互促,在榆林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积极参与创建榆林市“青年文明号”集体,汇聚未检干警奋进力量,用心用情守护祖国下一代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政法委书记对未检工作作出了专门批示。

3.持续发挥12309品牌效应,促进综合治理。为进一步扩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文明接待室”品牌效应,我院率先在全市探索推进“双进”工作,线上延伸12309触角至城乡社区,线下派驻检察人员进驻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积极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一是聚焦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把12309热线电话和12309网站服务延伸至城乡社区乡村,同时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开辟了12309检察服务专用模块,链接了“12309中国检察网”“中国检察听证网”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等服务功能,并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安排专人开展线上服务工作,及时妥善办理和回复群众电话和网站诉求,把人民群众的诉求解决在最基层。二是聚焦基层矛盾纠纷,12309率先走进三级综治中心。选派4名业务骨干分别进驻县综治中心、满堂川“说事堂”和郝家桥村综治中心,在县综治中心设置12309检察服务站,派2名业务骨干驻守值班,工作范围辐射全县15个乡镇综治中心,形成全县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格局。三是聚焦基层诉源治理,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民群众代表,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推动形成了“检察监督+人民监督+司法行政监督”的“三方会诊”巡回检察模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更趋规范化。

4.奋勇争先争创一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09篇,省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宣传稿件52篇,微博发布3591条转发306条;头条发布858条转发381条。其中,我院紧紧围绕全县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大局,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常态化开展巡河活动,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被检察日报刊发报道。2023年我院共获得集体荣誉16项(县级8项,市级6项,省级2项);个人荣誉11项(县级3项,市级5项,省级3项)。其中,我院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22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命名为“2023年度榆林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另外,我院刘永平同志被省检察院评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李毛毛同志被省检察院评为“‘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王宇翔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榆林市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先进个人”,贾敏萍同志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22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五、下一步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要认真落实改革部署,围绕司法改革不断在推进改革任务中激发活力。加强司法程序规范,保障司法公平;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駅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二是要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法治环境。准确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环境。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立足诉讼监督,不断优化执法司法环境。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内涵,熟悉国家法律。注重法律宣传资料的制作,提升宣传效果,深度挖各类案例,通过制作发送司法白皮书、发布典型案例、印发插图本的宣传画册等方式,注重宣传的可接受性、深度性,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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