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绥德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推进机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4-0000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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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02-0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绥政办发〔2023〕37号 |
[ 名 称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绥德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绥德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推进机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我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县政府决定建立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推进机制,由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营商办”)负责统筹实施,各镇(中心)、各部门具体落实。
一、重点任务
(一)省市县已印发明确的营商环境突破年任务。
(二)省市县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三)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会议纪要、确定事项。
(四)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各镇(中心)、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榆林营商环境平台”完成任务进展上报,并提交佐证资料,县营商办将按时间节点督出检查。营商环境突破年相关任务由县营商办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动态调整并纳入调度。
二、工作机制
(一)日推进
1.县营商办通过“榆林营商环境平台”实时监测营商环境突破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2.营商环境宣传、营商环境110投诉举报及处置工作实施日调度。
3.各相关部门未按期完成的任务按日调度推进。
(二)周调度
1.县发改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或县营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每周召开1次调度会,对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及任务进行调度,相关情况及时汇报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
2.县发改科技局(县营商办)主要负责同志每两周召开1次调度会,听取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任务整体推进情况,相关情况通过双周简报及时报送县营商环境突破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3.县营商办每周至少开展1次现场调研,通过企业走访、项目审批跟办、现场暗访等方式核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每两周抽取一批县级重点项目开展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提交双周调度会协调解决。
4.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每周对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会议纪要、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通报
1.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或副组长按月召开领导小组月调度会,通报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安排部署,对营商环境宣传、投诉举报办理等事项按月排名通报。
2.建立县级行业部门牵头的企业闭门会或座谈会机制,广泛听取各行业企业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和工作机制。县营商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企业闭门会;县工贸局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座谈会;县市场监管局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座谈会;县金融服务中心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银企对接会;每次座谈会视情况邀请县营商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审批局以及其他相关要素保障部门参会。
(四)季点评
1.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按季召开点评会,总结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点评会上,对各镇(中心)、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合排名情况进行通报,排名靠前的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排名靠后的单位作表态发言,排名结果计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
2.县政研督查办会同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督查,就各级各部门营商环境突破年责任落实情况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3.县营商办按照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要求,按季进行暗访体验,并形成体验报告。
(五)年考核
1.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任务实行专项考核,县营商办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并负责实施。
2.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对在市级以上推广的工作亮点及典型案例予以加分,对因工作不力被国家、省级或市级通报批评的予以扣分,对连续两次季度排名后三位的各镇(中心)、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3.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结果由全年考核和季度点评结果综合形成,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中心)、各部门要把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落实。各部门要建立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机制,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
(二)坚持联动协同。各镇(中心)、各部门要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涉及县级层面解决的事项要及时报告,推动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督查问效。县营商办要加强调度协调,强化调研指导,从严督查通报,月度和季度排名结果作为各镇(中心)、各部门营商环境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要及时协调解决,坚决杜绝部门单位间推诿扯皮,县纪委监委、县政研督查办.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每季度汇总营商环境平台投诉举报、营商环境体验情况、季度考核结果、对典型的侵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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