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5-00011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3-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绥政办发〔2025〕6号
[ 名 称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5-03-04
来源: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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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216号令)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已过文件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详见附件)。对于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管理活动按照中、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文号

规范性文件文号

施行日期

失效日期

1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德县“两元民生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政办发〔2023〕29号

绥规〔2023〕002-政府办002

2023年6月25日

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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