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9003N/2024-00040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绥德县水利局 拟准予绥德县远大石化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的公示
绥德县水利局 拟准予绥德县远大石化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的公示
时间:2024-10-15
来源:绥德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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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远大石化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对《绥德县远大石化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依据专家组审核意见和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申请,拟准予绥德县远大石化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现对该决定书进行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一、绥德县远大石化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加气站位于绥德县四十里铺镇麻地沟村,主要由加油站和油气站两部分组成。油气站占地面积16667m2,现场核查员工36人,流动车次360辆核算流动人口720人,加气部分主要配备一个60立方立式储液罐位于站区北侧2个LNG立式储罐,总容量为60m3,加油部分主要经营成品油柴油及汽油,油罐区位于站区南侧,罐区筑防火提,位置直埋地下卧式共4个,(其中单罐容积30m3汽油储罐 2个,30m3 柴油罐2个),总库容积90m3。。

绥德县远大石化有限公司目前利用自备水源井取地下水作为加气站生活用水和服务用水。该公司有自备水源井2眼,1号水源井位于加气站营业厅西北围墙外15米,E110°14′23″,N37°35′40″,2号水源井位于加气站食堂南围墙外10米E110°14′22″,N37°35′35″。

该公司负责经营的加气站总需水量为1.8599万m3/年。主要用水环节为加气站生活用水和服务用水。依据该加气站提供的水质化验报告显示,水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拟准予绥德县远大石化有限公司以该公司负责经营的加气站营业厅西北围墙外15米1号水源井和加气站食堂南围墙外10米2号水源井为地下取水水源,向该加气站供服务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地下水取水总量为1.8599万m3/年。不设退水口。

三、公示有效期: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四、意见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向绥德县水利局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五、联系方式

绥德县水利局地址:永乐大道114号(与时俱进广场斜对面),联系人:曹强,联系电话0912-5622155。

绥德县水利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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