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9003N/2024-00038 | [ 主题分类 ]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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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水利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绥德县水利局 拟准予陕西秦北开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的公示 |
陕西秦北开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对《陕西秦北开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依据专家组审核意见和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申请,拟准予陕西秦北开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现对该决定书进行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一、陕西秦北开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的加气站位于绥德县四十里铺镇白家渠村242国道西侧。加气站占地面积5733.36m2。经现场核查本公司职工28人,流动车次380辆,流动人数=380×2人。主体建筑为一座900㎡罩棚,附属用房为380㎡(营业室、值班室、配电室、锅炉房等)。主要设备有:两台60m³LNG立式储罐,4台LNG加气机,空温气化器两台,低温烃泵两台。
陕西秦北开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的加气站尚未接入集中供水管网,目前利用自备水源井取地下水作为加气站生活用水和服务用水水源。项目区自备水源井2眼,1号井位于加气站南面围墙下,E110°14′1″,N37°34′47″,2号井位于加气站东南食堂后围墙下,E110°14′18″,N37°34′49″。
该加气站总需水量为1.4678万m3/a。主要用水环节为加气站生活用水和服务用水。依据该加气站提供的水质化验报告显示,水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核定后,生活废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沉淀、过滤处理,返还农田。无外排水。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拟准予陕西秦北开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经营的加气站南面围墙下1号水源井和加气站南面围墙下2号水源井为地下取水水源,向该加气站供服务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地下水取水总量为1.4678万m3/年。无退水,不设退水口。
三、公示有效期: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四、意见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向绥德县水利局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五、联系方式
绥德县水利局地址:永乐大道114号(与时俱进广场斜对面),联系人:曹强,联系电话0912-5622155。
绥德县水利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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