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9003N/2024-00037 | [ 主题分类 ]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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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水利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绥德县水利局 拟准予绥德县薛家河镇人民政府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的公示 |
绥德县薛家河镇人民政府: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对《薛家河镇政府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依据专家组审核意见和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申请,拟准予薛家河镇政府取水许可申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现对该决定书进行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一、绥德县薛家河镇人民政府位于绥德县城东北35公里处,薛家河镇政府创建于1958年,经现场调查核实,现有政府工作人员83人。
绥德县薛家河镇人民政府,目前利用自备水源井取地下水作为镇政府生活用水水源。项目区自备水源井1眼,水源井取水口位于薛家河镇政府院外右侧靠山10米处,E110°21′7″,N37°39′54″。
绥德县薛家河镇人民政府总需水量为0.42万m3/a。主要用水环节为镇政府生活用水。依据该镇政府提供的水质化验报告显示,水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生活废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沉淀、过滤处理,返还农田,无退水。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拟准予绥德县薛家河镇人民政府以镇政府院外右侧靠山10米处水源井为地下取水水源,向该镇政府供生活用水,地下水取水总量为0.42万m3/年。无退水,不设退水口。
三、公示有效期: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四、意见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向绥德县水利局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五、联系方式
绥德县水利局地址:永乐大道114号(与时俱进广场斜对面),联系人:曹强,联系电话0912-5622155。
绥德县水利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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