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90389/2024-0000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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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司法局 | [ 发文日期 ] | 2024-03-0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绥德县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法》修订后的首场听证会 |
1月25日上午,绥德县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法》修订后的首场听证会,就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听证,局机关分管领导、相关业务人员参与旁听。
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举行听证前,绥德县司法局向双方当事人制发《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听证过程中,由一名行政复议人员任主持人,两名行政复议人员任听证员,一名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充分听取了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答复意见,各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听证并积极发声,整个听证过程规范高效、对抗性强、条理清晰,起到了很好的听证效果。
此次听证会为当事人搭建了公正平等、公开透明的对话平台,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将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主动组织听证,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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