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8444/2021-0000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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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林业局 | [ 发文日期 ] | 2021-11-1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绥德县林业局关于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助标准的公示 |
绥德县林业局
关于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助标准的公示
根据绥德县林业局、绥德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的通知》(绥政林发〔2021〕30号)文件精神,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面积39.83万亩,每亩补助标准为14元,补助资金共计557.62万元。
现将以上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补助资金将以“一卡通”形式进行发放。
监督电话:0912-5622165
绥德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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