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19-000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 [ 发文日期 ] 2019-11-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内设机构
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内设机构
时间:2019-11-11
来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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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和体育局内设岗位7个。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年度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承担信息、保密、议案、提案、政务公开、公文审核等工作;负责政务、事务和各岗位综合协调工作。

(二)基础教育岗位。

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法制、健康、劳动技术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教育教学研究、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教师教育和教育装备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以及相关的创建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指导工作;负责普通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布点规划、评估、开设、停办、更名、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工作;负责职工、农民教育和扫除文盲巩固提高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强县、强镇创建工作。

  (三)计划财务工作岗位。

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监督各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使用情况;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基建工作;负责教育收费管理、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工作;负责工资调整和发放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管理和分配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和年报工作。

(四)人事工作岗位。

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人事任免、干部调配及招聘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脱产进修和请假管理审批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各镇校领导职数、教职工人数和岗位设置工作;负责教职工伤残等级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手续办理工作。

(五)安全纠风岗位。

负责中小学安全维稳各种制度及方案的起草、制定和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违纪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查处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

(六)教师职称评审和资格认定岗位。

负责局属单位和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七)体育管理岗位。

 负责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申报、审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工作;负责体育总会工作和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落实省、市体育局下达的竞赛、训练工作任务,负责体育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管理;组织县级运动会和参加省、市级运动会的竞赛训练工作,检查指导县体培中心、青少年体校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办学训练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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