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6562243071W/2026-00004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 [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工业商贸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绥德县工业商贸局关于202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企业岗位公布、大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和企业选聘相关工作的通知 | ||
根据《绥德县工业商贸局关于202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的通知》(绥政工贸发〔2026〕20号)文件精神,企业岗位征集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征集确定的企业岗位进行发布,符合条件的学生结合企业要求和自身条件进行报名,由企业组织面试和聘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
本次选聘70名高校毕业生,每户中小企业选聘人数不超3人。
(二)选聘人员条件
1.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的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毕业证须于选聘前取得。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信担当。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中小企业条件
1.绥德县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
2.用人中小企业需为选聘大学生缴纳养老保险(县工贸局将在首次发放选聘大学生薪酬补贴前,核实用人企业是否为选聘大学生缴纳养老保险,如不缴纳,取消享受薪酬补贴资格)。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4.对社会贡献突出,尤其是在乡村振兴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的中小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精细化工、羊毛防寒服、兰炭、金属镁、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服务机构等辖区特色产业或重点支持产业涉及的中小企业优先推荐。
(四)不符合选聘的主要情形
1.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等;
2.曾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中被认定有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行为的人员、企业;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季节性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
5.已与选聘中小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已享受过该项薪酬补贴政策到期人员或中途离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人员、中小企业。
二、选聘程序和时间
(一)本次选聘工作由企业自主组织选聘。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要求自主选聘高校毕业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工贸局。
(二)学生报名:2026年7月7日—7月9日(大学生按照企业岗位需求自行与招聘企业进行联系);
(三)企业选聘:2026年7月10日—7月12日;
(注:除发布选聘通知外,其余征集企业(组织)岗位、发布选聘岗位、网上公示均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机构>县政府部门>工贸局>政务公开目录”界面内发布。)
三、申报资料
(一)选聘中小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选聘中小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需包含企业基本业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发展规划和获得荣誉等)(加盖公章);
(三)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四)中小企业选聘承诺书(附件3);
(五)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2026年注册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六)中小企业与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选聘大学生简历(加盖公章);
(八)选聘大学生毕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全日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加盖公章);
(十)选聘大学生承诺书(附件4);
(十一)2026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汇总表(附件4);
选聘大学生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的,需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身份证明。
以上申报资料以申报企业为单位按以上顺序整理胶装成册(附电子版),于2026年7月15日前一式三份上报县工贸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薪酬补贴发放
(一)市财政将给予选聘大学生每人每年2.4万元(每人每月2000元)薪酬补贴,补贴期3年,补贴资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
(二)补贴资金由县工贸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根据选聘大学生在岗情况,做好薪酬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按月及时发放。如遇市财政薪酬补贴发放不及时,需用人企业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对公转账至用人企业,再由企业按月足额发放至大学生本人银行账户,严禁截留、挪用或延迟发放。用人企业发放不及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者,取消下一年选聘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县工贸局积极宣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选聘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选聘大学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市工信局《关于印发〈榆林市选聘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工信发﹝2024﹞119号)执行。用人中小企业为聘用大学生的用人主体,要切实重视选聘人员培养,负责本单位选聘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最新修订标准划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联系人:梁川
县工贸局工信业务室:0912-5632075
县工贸局办公室:0912-5622129
附件:
1.绥德县202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岗位表.pdf
绥德县工业商贸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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