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4-00157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绥德县公安局认领公告 |
2011年9月2日,绥德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吉利优利欧小轿车(车牌号陕JLB182)一辆、行驶证(姓名惠艳)一本,车钥匙一把。后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被扣押财物,当事人开始因故未能领取,后无法联系到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绥德县公安局将按照无主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警官,联系电话:0912-5796110
联系地址:陕西省绥德县名州镇上郡五路
绥德县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