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510K/2024-0001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绥德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绥德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06
来源:绥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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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4〕4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榆政财监发〔2024〕4号)要求,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我县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从本通知下达之日开始,至20249月底结束。

二、组织领导

这次监督检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长为财政局副局长杨亚宁,副组长为财政信息中心主任延峰,办公室设在财政信息中心。这次检查设一个检查组。检查组人员名单:

  组长:杨亚宁

  副组长:延峰

  成员:许喆安业马绥军马雨

  联络员:马绥军马雨

  三、检查重点及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为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我县财政局将选取3个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进行深入调研,还将关注政府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情况。主要对绥德县城市管理局、绥德县乡村振兴局、绥德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重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主要对绥德县供销总公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统筹安排,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此次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检查事项涉及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逐项对照,不留死角,形成自查报告20248前报送县财政局。

(二)重点检查阶段:将成立检查组,依据检查程序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会计资料、询问、调研等方式。对查出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三)总结整改阶段:各有关单位针对自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2024年10月1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随后,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跟踪回访,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检查成果落到实处。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体推进会计监督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大局观念,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检查内容全面自查,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相关人员在岗在位,相关资料准备充分,确保此次检查顺利、圆满完成。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循《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提高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要高度重视检查证据的收集和工作底稿的填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处理得当。被查单位对检查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检查组应认真研究是否采纳被查单位意见,必要时吸收有关专家参加论证,对被查单位意见逐一进行认定,并说明理由,存入检查报告作为附件保留。

(三)加强对检查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考核。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严格执法,自觉遵守廉政制度,维护财政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防止“灯下黑”,同时注意保守被查单位的财务秘密。对违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具体工作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程序不规范、越权行事、执法不严以及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肃纪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检查过程中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的财政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

附件:绥德县2024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被评估单位名单

绥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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