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MB2A017354/2025-0000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设置2025年春节年货市场的通告 |
2025年新春佳节将至,为做好春节期间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年货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努力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繁荣和谐的生活环境,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在县城区设置临时便民年货(春联)市场,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工会河畔,中医院路口至车站进口人行道,邮政局、电信局人行道。
二、经营时间
2025年1月9日(农历腊月初十)至2025年1月28日(除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农历腊月初三)至2025年1月6(农历腊月初七)。
2、报名地点
工会河畔,中医院路口至车站进口人行道:绥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绥德剧院侧旁);邮政局、电信局人行道:绥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永定公园)。
3、所需证件: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管理要求
1、各经营户必须自觉服从执法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工作和休息,不得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准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驶入或停放至年货市场,违者将进行拖移。
2、各摊点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经营结束后及时清理经营场地物品及杂物。
3、执法人员加强对各点位的巡查管理,确保经营秩序和环境秩序。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的,依法予以取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