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MB2A017354/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设置2025年春节年货市场的通告
关于设置2025年春节年货市场的通告
时间:2025-01-02
来源: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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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春佳节将至,为做好春节期间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年货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努力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繁荣和谐的生活环境,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在县城区设置临时便民年货(春联)市场,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工会河畔,中医院路口至车站进口人行道,邮政局、电信局人行道。

二、经营时间

2025年1月9日(农历腊月初十)至2025年1月28日(除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农历腊月初三)至2025年1月6(农历腊月初七)。

2、报名地点

工会河畔,中医院路口至车站进口人行道:绥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绥德剧院侧旁);邮政局、电信局人行道:绥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永定公园)。

3、所需证件: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管理要求

1、各经营户必须自觉服从执法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工作和休息,不得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准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驶入或停放至年货市场,违者将进行拖移。

2、各摊点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经营结束后及时清理经营场地物品及杂物。

3、执法人员加强对各点位的巡查管理,确保经营秩序和环境秩序。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的,依法予以取缔。




                                                                     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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