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3-009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6-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绥德县关于高考备考及考试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绥德县关于高考备考及考试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时间:2023-06-07
来源:绥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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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广大考生在高考期间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中、省、市、县有关高考规定,现就今年我县高考备考及考试期间(6月1日-6月8日)禁止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建筑施工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禁止夜间建筑施工。居民聚居区域和学校附近的其他单位产生的噪声也按此要求执行。

二、禁止餐饮业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居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和学校附近,在早晨6时前、中午12时至15时、晚上22时以后,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禁止在县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和商业宣传活动。

四、所有集市及室内外装修在考试期间也不得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学习和影响考生休息。

五、在高考期间,考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停止使用可能产生噪声的装置和设备,建筑施工企业昼夜禁止施工。

六、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举报、投诉电话:0912-5779537



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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