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895C/2024-0001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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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2024-11-2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绥德县农业农村局 绥德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有关工作的通知 |
绥德县农业农村局 绥德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财所:
为切实保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这一惠农政策及时惠及民生,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现就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补贴政策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占补平衡中“补”的面 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予补贴;对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不得补贴;对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抛荒地、撂荒地不得发放补贴;鼓励将开展撂荒地整治后复垦的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加强基础数据核实
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严格按照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库耕地、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发放补贴,加强数据比对套合工作,按照政策要求以村组采集补贴发放数据,严格执行村镇两级公示制度。村级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要素,村级公示期满后,村级公示情况经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及5名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上报镇,一份村级留存备查)。镇以行政村进行镇级公示,村镇两级公示分别于11月22日、11月26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精准核实测算补贴数据报送县农业农业局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核实无误后,申请县财政局进行补贴发放。同时镇、村两级应建立补贴补充发放台账和资料册,留档备查。进一步提高基层数据审核的精准性和发放资料档案完整性,确保补贴政策落实落地。
三、具体发放要求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170号)、《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榆林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榆政农发〔2024〕243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2024年各镇实际上报面积亩数和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我县确定在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50元/亩基础上再上浮11.15元/亩,县域内标准保持统一,调整后补贴标准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本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充发放工作中,各镇应简化发放流程,在2024年已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基础上,保持补贴对象不变、面积不变,按11.15元/亩标准进行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四、加快补贴上报进度
各镇要及时开展耕地补贴面积核实和公示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农财所加快补贴审核进度,及时调度库款,加快资金兑付,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附件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充发放镇级汇总表
附件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充发放村级明细表
绥德县农业农村局 绥德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
2024年绥德县 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充发放镇级表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村名 |
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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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主要领导签字: 镇级分管领导签字: 镇级填报人员:
附件2:
2024年绥德县 镇 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充发放村级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农户编号 |
姓名 |
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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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会计签字: 村级填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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