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3-00988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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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3-07-1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朝阳路社区关于2023年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年检工作的通知 |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我县2023年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年检对象 1、朝阳路辖区内已享受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的人员。 2、朝阳路辖区内(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全部老年人均参加年检)。 年检时间 年检办法 1、在当地居住的享受补贴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农商银行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朝阳路社区服务大厅(金阳光二期锐城6号楼二楼)集中进行年检,确因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到指定地点接受年检的,需本人手持最新一期陕西日报或榆林日报拍摄视频或照片。(照片及视频须清楚显示身份证、报纸日期)。 2、不在当地居住的享受补贴人员,代办人向社区负责年检工作的人员提交本人电子生活彩照和近期生活视频(照片和视频须清楚显示身份证、报纸日期),并通过视频通话等其他年检办法证明享受补贴人员生存状况。 3、对年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享受待遇资格的人员,由镇按停发程序及时办理报停手续;对个别事实不清,情况吃不准的人员要进一步核实,想办法进行联系,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4、工作人员务必将所有人员年检情况分类填写,凡不按时参加年检的人员从年检结束后起停发补贴,待年检合格后再予以发放(长期没有年检的最多补发12个月的补贴)。 朝阳路社区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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