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3-0098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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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3-05-1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薛家畔社区关于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的通知 |
辖区居民:
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经社区两委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5月15日起,对辖区低保户进行全面年检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2023年4月30日以前批准的低保户。
二、复核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30日。
三、复核地点:薛家畔社区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
四、复核方式:资料审核、入户抽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
五、应提供资料:
1、全家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低保领取卡或存折。家庭中持农业和非农业两种户籍的或夫妻户籍不在一块的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
2、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协议原件(租赁房屋有变更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要提供个人缴费证明,可按规定在家庭收入核算中予以扣减。
4、医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或患特殊疾病需长期院外药物治疗的提供一年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发票和门诊药品发票,可按规定在家庭收入核算中予以扣减;
5、残疾人要提供《残疾证》原件;
6、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
7、在校大学生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新入学大学生提供准考证和入学通知书。提供学校出具的学费证明的可按规定在家庭收入核算中予以扣减。(复印件清晰存档).
8.提供一张(近期)三寸全家生活照。
9.提供已婚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社区因低保人员众多,一律不提供复印服务。
六、其他要求:
1、低保家庭要高度重视这次年检工作,如实向复核人员提供家庭就业、收入、财产等情况,不得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低保。
2、低保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均要亲自接受年检,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来年检的,要通过微信视频了解情况(家人提供相关复印件)。
3、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复核的,按规定未缴纳或拒缴养老保险的,次月份起停止发放低保金。
4.咨询电话:0912-5762799
薛家畔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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