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85023/2025-0003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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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5630174
传 真:0912-5630174
邮 箱:sdxhjbhj@126.com
通讯地址:滨河大道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
邮 编:7180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绥德12新修天然气勘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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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 |
2 |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绥德13H新修天然气勘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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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 |
3 |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绥德15H新修天然气勘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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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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