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2-0088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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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3-06-1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文字解读】《2023年绥德县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解读 |
原文链接:绥德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绥德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耕、种、收、防的规模化、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减除荒废耕地面积,使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小农户增收。
二、起草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农便函〔2020〕6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绥政发2023号)。
三、起草目标
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全面提升绥德县主要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承接主体、农机合作社、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健康发展,为小农户提供生产低成本、服务便利化等全方位社会化服务。每年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在各镇(中心)完成面积5万亩次左右,其中果园2万亩次的托管补助,打造薛家河镇万亩高粱全托示范点。为创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奠定基础,为我县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积累经验。
四、征询意见情况
依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对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深入乡镇、村、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座谈和商量,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形成了初步工作意见。
五、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环节标准、技术要求以及实施流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详细的介绍。
六、解读人
姓名:马小强,单位:绥德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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