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2-0088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11-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文字解读】绥德县乡村医生驻村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绥德县乡村医生驻村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11-08
来源:绥德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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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绥德县乡村医生驻村考核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了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榆林市政府对每位村医一定补助(驻村补贴),按照村委副职待遇,我县为每人每月1380元。为了落实好此项工作,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7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乡村医生驻村补贴的意见》(榆政办法【2021】37号)文件,出台此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考核两部分内容:1、村医驻村工作考核。因村医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部分为: 公益性岗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另一部分为:长期以来从事村级医疗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生,享受驻村补贴。2、村卫生室承担的所有业务工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卫生室的日常管理业务等),考核结果等级划分主要以业务开展情况、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为主,考核结果分四级,(一)合格以上全额发放;(二)不合格按照考核办法扣除相应资金;(三)连续3年考核优秀,享受人数不得超过总考核人数10%,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核定,当年扣除总额的30%用于此类人员奖励,剩余70%金额,奖励本年度优秀人员。3、监管督察发现问题为单独减分项目,计算在考核成绩结果的基础上,减去督察问题相应分值,最终确定考核等级。

三、解读人,

姓名:赵如永,单位:绥德县卫生健康局,职务:基层卫生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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