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2-0085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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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2-04-2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绥政办发〔2019〕31号 |
[ 名 称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现代红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有关单位:
《绥德县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红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绥德县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红薯产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优农业种植结构,拓宽经济增长空间,实现全县经济赶超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把发展现代红薯产业作为我县的又一个特色产业着力培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做大做强红薯产业,优化布局、壮大规模、提升档次、打造亮点,推动全县现代红薯产业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坚持“龙头企业引领+种养合作社经营+壮大村集体与农户参与+科技支撑”的发展思路,抓好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开发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发展订单生产和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打造“绥德红薯”品牌,逐步实现现代红薯产业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19年至2021年,主导发展本地优质红薯老品种,优选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培育适合绥德种植、品质好、产量高的红薯种苗,打造600亩现代化的种薯基地、苗育基地;在当前1.5万亩的基础上,全县红薯种植面积发展到3.5万亩,年生产红薯3万吨,产值6000万元;重点发展有机沙地红薯产品,力争种植规模超过3000亩,产量达到6000吨以上; 拉长红薯产业链条,引进培育薯制品加工龙头企业1-2家,建立红薯储运体系;推动红薯产业成为实现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
三、工作重点
以无定河、大理河沿岸沙质土壤地带所涉及的崔家湾、薛家峁、白家硷、名州镇、张家砭、石家湾、四十里铺等镇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及全县的镇村,以基地建设、种苗培育、技术推广和储藏加工为重点,以推广专用红薯、实施规模种植、着力深度开发、实现增产增效和加速产业升级为发展目标,进一步促进产业融合,使红薯产业迅速发展成为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支柱产业,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
四、扶持方式
(一)加强红薯生产基地建设
1.扶持培育种植基础。优选一批企业或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参与红薯产业种植。县政府用补贴方式对企业、合作社流转土地、薯苗培育、购置机械、组建专家团队、建库等进行扶持。由专业合作社育苗,为种植户低于市场价统一发放优质种苗,并与薯农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全程培训指导薯农按照技术规范种植,政府给合作社补助苗款(大棚育苗6万元/亩)。支持经营主体在全县范围内对撂荒土地适当流转整合,并集中种植优质红薯,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科学化营销,实现红薯产业良好效益。
2.鼓励规模化生产。各镇要把发展红薯种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根据本辖区土壤、土质特点,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栽培品种以优良商品薯和原料薯为主,大力推广优质、高产、高效品种和技术,鼓励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化经营和统一进行机械化覆膜及管理操作,提高土地产出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发展红薯产业100亩(含)以上,每亩补助400元/年;对农户种植红薯产业2亩(含)以上,每亩补助300元/年。
3.支持保鲜窖藏设施建设。研究推广红薯保鲜技术,鼓励建设标准化红薯贮藏窖或贮藏窖群建设,增强红薯收储能力。建立健全加工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自主投资的红薯贮藏窖建设运营机制。对新型经营主体能够按照设计标准自行建设红薯贮藏窖或贮藏窖群的,优先申报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并按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补贴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对建设规模50吨(含)以上的冷库项目,按照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
(二)完善红薯市场营销体系
1.抓好产品销售。充分利用我县区位优势和文化优势,加快红薯交易市场规划建设,建成以产地为基础、交易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完善、信息网络畅通的地区红薯交易中心,形成以本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覆盖南六县产、加、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格局。利用高科技信息手段研究预测红薯产品市场行情信息,确保市场信息服务更加及时、实用和全面。创新“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利用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成果,培养大批销售人才,把我县红薯产品放上网、卖出去,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收益。积极推广订单农业,鼓励企业、合作社与薯农签订收购红薯协议。同时,实施红薯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和追溯体系。
2.打造产品品牌。推进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利用好“绥德范·臻陕北”县域公用品牌,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红薯产品品牌。采用传统媒体宣传、广告投放、展销等多种方式并行,加大我县红薯品牌宣传力度,加强红薯品牌营销推广力度,扶持一批红薯产业企业品牌成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通过品牌效应开拓市场,增强绥德红薯产品市场竞争力。
3.完善物流体系。充分利用我县交通优势、无车承运产业优势,加快红薯物流仓储项目建设,形成集保鲜、仓储、配送和运输为一体的物流服务中心。创新发展新型流通业态,鼓励企业大力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推广流通标准化,提高流通效率。
(三)强化科技创新服务
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榆林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和一些农科院等组建红薯种植专家智囊团,加强高产、优质、高效和专用型红薯的引进、研究与开发;聘请有红薯种植经验的“土专家”、“田秀才”,通过观摩对比、现身说法等方式,让薯农真正从实践中掌握种植、经营技术。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各镇政府和订单企业要整合技术服务力量,组建技术指导组,对红薯耕、种、收、储及病虫草害管理等全程跟踪指导与服务,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途径,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植水平,切实把红薯配套技术落到实处,实现良种良法配套,为全县红薯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
为切实加强对红薯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监察委、组织部、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林业局、水利局、工业商贸局、供销联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扶贫办、气象局等部门和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绥德县红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把红薯种植作为重点工作,压实职责,台账式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主动服务,大力支持红薯产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红薯产业日常管理、红薯产品初加工项目实施、红薯生产各个环节技术指导服务以及耕、种、收等生产机械的购备、调度等服务工作;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薯制品加工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引进薯制品加工企业的落地建设工作;县工业商贸局负责农产品交易市场与电商建设运行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红薯产业补贴资金的筹措、拨付和兑现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发展氛围。
发展红薯产业是我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充分利用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讲团、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展红薯产业具体政策、经济效益、管理技术,充分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强化金融支持,提供资金保障。
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红薯产业发展,对规模化经营红薯产业的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给予资金补助。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对从事红薯生产、加工和营销的经营主体进行贷款支持,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并支持将红薯产业纳入涉农保险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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