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4-00127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新闻发布】榆林市举行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
【新闻发布】榆林市举行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
时间:2024-07-15
来源: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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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榆林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邀请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拥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小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李庆山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驻榆有关新闻媒体及榆林传媒中心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市人社局介绍我市2024年以来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举报投诉1261起,为5464人追回劳动报酬7117.63万元。全市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市人社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新闻媒体、报纸以及微信公众号等便捷途径全口径、多渠道刊登仲裁、劳动监察和法律援助律师电话信息,建立农民工欠薪处置“绿色通道”,坚持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一窗受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确保农民工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有人管、有人问。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需要确认劳动关系或有其他纠纷的,及时告知投诉人通过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解决;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于中省交办的欠薪问题、线索及舆情,均能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及时、按期报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有关情况

提取政策:1.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本地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2.租房提取可凭榆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租住地无房证明和租房备案登记证明办理。租房提取可选择按月提取,也可选择按年提取。
贷款政策:1.灵活处理贷款资金流向。对于我市尚未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的县市区,缴存人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资金可以划入售房人账户。2.优化调整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发放后,借款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缩短贷款期限或变更还款方式,不再审核借款人征信情况,不要求当事人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3.明确借款人变更的情形。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死亡、失踪的,可以申请变更借款人;但借款人与配偶共同申请贷款后解除婚姻关系的,不予变更借款人。4.借款人征信情况的调整。对于借款人贷款时征信记录审查的标准从原来的“关注”提升至“次级”及以上。5.对共同借款人的范围明确划分,借款人父母、子女为房屋共有权人的,可以选择成为共同借款人。6.对借款人负债的审查,短期负债(一年内到期)不再计入借款人家庭负债范畴。

市公安局介绍110接处警工作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有效警情16.2万起,其中刑事1999起、治安14958起、求助38810起。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0.8%、11.2%,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市公安局高效分流非警务警情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对接,健全完善“分流转办、会商研判、日常对接、应急联动、跟踪反馈”五项工作机制,实现了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政务热线高效对接联动,汇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多部门联办联处,使服务群众更高效、解决诉求更精准。去年以来,共分流非警务警情2.3万起,占比15.7%。高效治理重复警情,每周对同电话号码、同地址、同事件重复报警3次以上的警情进行分析研判,由派出所民警进行摸排走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效疏导化解。今年以来,共梳理重复警情351起,化解309起,及时预警46起关联警情。高效查找走失人员,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走失(失踪)警情当做重点,在全省率先成立榆林市公安局走失人员查找中心,建立了“接警即查、一体指挥、协同作战、跟踪盯办”查找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报人员失踪(走失)警情1191起,找回1182人,找回率达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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