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0-026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2-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2020年开发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关于2020年开发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时间:2020-12-08
来源:绥德e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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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情况,经研究,在我县就业困难人员中开发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6.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7.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二、岗位名称、数量、职责及要求


三、申报时间

2020年 12 月 8 日至2020年 12 月 9日。

四、申报地点

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120窗口(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五、申报资料

《2020年绥德县开发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核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岗位管理办法

(一)岗位性质:新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以短期性、临时性为主,在岗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纳入公益性岗位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属临时性工作。

(二)人员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在岗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及岗位补贴的申领发放。

七、人员确定办法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综合确定。

八:咨询电话:0912-5622669。

附件:1.2020年绥德县开发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表).xls

    2.2020年绥德县开发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核表.doc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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