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5-00014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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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3-2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绥政任字〔2025〕2号 |
[ 名 称 ] | 关于刘锦焘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绥德县人民政府2025年3月24日研究决定:
刘锦焘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
耿建卫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高小民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江同志任县政府办督查专员(副科级);
王丁同志任县司法局定仙墕司法所所长;
田云峰同志任县司法局义合司法所所长;
雷乔同志任县司法局薛家河司法所所长;
杨利同志任县财政局崔家湾财政和统计所所长;
王政雄同志任县财政局枣林坪财政和统计所所长;
马羽同志任县财政局中角财政和统计所所长;
田世明同志任县财政局吉镇财政和统计所所长;
王亚军同志任县财政局四十里铺财政和统计所所长;
薛苗苗同志任县财政局石家湾财政和统计所所长;
李保春同志任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主任;
卢鸿飞同志任县中小学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李杰同志任县实验中学校长;
刘庆荣同志任县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高润霞同志任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张绪利同志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
黄永刚同志任绥德中学副校长;
封龙同志任绥德中学副校长;
宋雷军同志任绥德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苏和平同志任绥德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郝海飞同志任县远竹中学副校长;
张东森同志任吉镇中学副校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任职时间从任职试用期时间算起。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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