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3-0076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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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3-11-0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绥政任字〔2023〕3号 |
[ 名 称 ] | 关于刘正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绥德县人民政府2023年7月14日研究决定:
刘正前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亚宁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李贵斌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旗军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霍宇宁同志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千狮桥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周欣同志任县公安局千狮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孟其同志任县子洲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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