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2-009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8-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闫晓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闫晓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2-08-23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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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绥德县人民政府2022年8月20日研究决定:

闫晓军同志任县崔家湾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郝凯凯同志任县崔家湾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郝连生同志任县四十铺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升同志任县四十铺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梁伟同志任县四十铺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崔海平同志任县吉镇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蔡璐同志任县电化教育馆馆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泽民同志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炜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成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郑春逢同志绥德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天山同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东岩同志县继续教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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