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2-0092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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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2-05-1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雷保利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绥德县人民政府2022年5月10日研究决定,免去:
雷保利同志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党岗同志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徐寰同志县电化教育馆馆长职务;
高波同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队长职务;
党占平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柳宝巨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高丽萍同志县子洲图书馆副馆长职务。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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