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0-033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1-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绥政任字〔2020〕15号
[ 名 称 ] 关于党飞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党飞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0-11-09
来源: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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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绥德县人民政府2020年11月5日研究决定:

党飞跃同志任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海伦同志任县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常春同志任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波浪同志任县政务信息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招娣同志任县司法局白家硷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钟  强同志兼任县司法局薛家峁司法所所长;

杨  帆(身份证号:6127271988****4215)同志任县司法局崔家湾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朱波涛同志任县司法局定仙墕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宝利同志任县司法局枣林坪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黑永红同志兼任县司法局义合司法所所长;

宋亚鸿同志兼任县司法局中角司法所所长;

高强伟同志任县司法局吉镇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祁  钰同志任县司法局满堂川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纪强强同志兼任县司法局薛家河司法所所长;

李小江同志任县司法局四十里铺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贺晓宁同志任县司法局张家砭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  帆(身份证号:6127271989****001X)同志任县司法局石家湾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海军同志任县司法局田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发飞同志任县司法局名州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  宁同志兼任县财政局白家硷财政所所长;

马继国同志兼任县财政局薛家峁财政所所长;

李林林同志任县财政局崔家湾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余瑶瑶同志任县财政局定仙墕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苏  慧同志兼任县财政局枣林坪财政所所长;

张尚军同志兼任县财政局义合财政所所长;

任娜娜同志任县财政局中角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雷雄建同志兼任县财政局吉镇财政所所长;

薛保东同志兼任县财政局满堂川财政所所长;

雷  云同志兼任县财政局薛家河财政所所长;

李  杰同志任县财政局四十里铺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小媛同志兼任县财政局张家砭财政所所长;

崔红利同志兼任县财政局石家湾财政所所长;

霍  浩同志兼任县财政局田庄财政所所长;

高元东同志任县财政局名州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武文杰、任艳艳、闫  慧同志任县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马  超同志任县广播电视转播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刘  龙同志任县子洲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马志荣、王  涛同志任县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马江伟同志任县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晖同志任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雷  蕾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  靖同志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副主任职务;

蒋  磊同志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孙  岳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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