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0-0332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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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0-11-0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绥政任字〔2020〕15号 |
[ 名 称 ] | 关于党飞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绥德县人民政府2020年11月5日研究决定:
党飞跃同志任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海伦同志任县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常春同志任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波浪同志任县政务信息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招娣同志任县司法局白家硷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钟 强同志兼任县司法局薛家峁司法所所长;
杨 帆(身份证号:6127271988****4215)同志任县司法局崔家湾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朱波涛同志任县司法局定仙墕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宝利同志任县司法局枣林坪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黑永红同志兼任县司法局义合司法所所长;
宋亚鸿同志兼任县司法局中角司法所所长;
高强伟同志任县司法局吉镇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祁 钰同志任县司法局满堂川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纪强强同志兼任县司法局薛家河司法所所长;
李小江同志任县司法局四十里铺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贺晓宁同志任县司法局张家砭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 帆(身份证号:6127271989****001X)同志任县司法局石家湾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海军同志任县司法局田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发飞同志任县司法局名州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 宁同志兼任县财政局白家硷财政所所长;
马继国同志兼任县财政局薛家峁财政所所长;
李林林同志任县财政局崔家湾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余瑶瑶同志任县财政局定仙墕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苏 慧同志兼任县财政局枣林坪财政所所长;
张尚军同志兼任县财政局义合财政所所长;
任娜娜同志任县财政局中角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雷雄建同志兼任县财政局吉镇财政所所长;
薛保东同志兼任县财政局满堂川财政所所长;
雷 云同志兼任县财政局薛家河财政所所长;
李 杰同志任县财政局四十里铺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小媛同志兼任县财政局张家砭财政所所长;
崔红利同志兼任县财政局石家湾财政所所长;
霍 浩同志兼任县财政局田庄财政所所长;
高元东同志任县财政局名州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武文杰、任艳艳、闫 慧同志任县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马 超同志任县广播电视转播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刘 龙同志任县子洲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马志荣、王 涛同志任县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马江伟同志任县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晖同志任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雷 蕾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 靖同志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副主任职务;
蒋 磊同志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孙 岳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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