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19-0156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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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9-11-2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绥金融发〔2019〕8号 |
[ 名 称 ] | 关于对绥德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的初审意见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
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根据《陕西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办对绥德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融资性担保机构核准条件,初审意见如下:
一、 机构名称:绥德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三、 经营地域:绥德县
四、 业务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我办承诺,愿意承绥德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责任,并及时处置其可能发生的风险。
以上情况,请予以审定。
绥德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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