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19-0156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11-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绥金融发〔2019〕7号
[ 名 称 ] 关于印发绥德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绥德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28
来源:绥德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分享:


关于印发绥德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银行:

现将《绥德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2019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序开展工作。

绥德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绥德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2019年工作方案

按照《绥德县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2019年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工作,全面优化提升金融生态环境,依据《绥德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和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深化金融供给则改革,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服务,增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今年,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以扩大信贷规模为重点,建立完善县政府与市级金融机构定期会商制度,拓展纳税信用查询渠道,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要着力解决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问题为着力点,通过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将银行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提高银行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压缩金融机构信贷审批办理时限,稳步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完善机制,引导扩大融资规模

1、建立县政府与市级金融机构定期会商机制。由金融办和人行牵头,定期整理汇总各银行信贷指标和信贷投放规模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协调上级政府召开绥德县政府与市级金融机构商谈会,争取上级银行赋予绥德县更大的信贷规模,全力降低贷款不良率,控制在4%以内;金融机构存贷比只增不减。

2、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由县金融、县财政局和人行牵头,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榆林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76号)精神,制定县域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完善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银行综合运用多种工具,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防止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

(二)加强联动,推动信贷产品创新

3、拓展纳税信用查询渠道,推进“税银互动”。由县税务局在服务窗口建立“税银互动”查询绿色通道,县金融办和相关部门大力宣传建设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云税贷”。

4.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县财政局于9月份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申报资料,县金融办于2周内完成初审并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12月底前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并能正常运转。

5.推广应收账款融资。由人行绥德县支行负责于8月底前制定并出台《绥德县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工作方案》,县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和工贸局负责宣传并统计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需求,长安银行绥德县支行继续加大投放针对无车承运企业发放的应收账款及票据质押的贷款产品“物税贷”。

(三)、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

6.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各商业银行要积极落实“两增”目标,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7.改进信贷流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改进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信贷审批办理时限,力争贷款办理时间全年压缩8%以上。

(四)多措并举,合力降低融资成本

8.降低企业申贷费用。县金融办和人行积极推动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性收费稳步下降,县融资担保公司要严格执行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5%。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规定,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

各金融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和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上的中央讲话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建构性改革,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认真落实中省市县优化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将降低企业信贷和成本作为日常重要任务来抓,将工作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提高联动。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上下级之间联动和政银之间联动工作,向上及时反馈工作困难,争取政策落实,政银之间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推动税务、征信、应收账款、银行信息互联互通。

(三)完善机制,加强督查。

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督查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将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