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1-0147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5-2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时间:2021-05-26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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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负责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工作。
    3)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管理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管理县级地震监测网。
    5)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保险基金的收缴和专项使用。
    6)负责贯彻落实城镇化建设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推进城镇化相关措施,对全县城镇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7)承办先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8)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9)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10)负责《人民防空法》等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11)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工程建设预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贯彻落实。依法对人防要求建设进行监督和检查。
    12)指导全县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包括局本级在内5个单位: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绥德县物业指导中心、绥德县住房保障中心、绥德县房产交易中心、绥德县质安站。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四五”发展规划、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启动之年,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我局作为城乡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建设榆林市副中心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城市亮点、完善城市功能”的发展思路,按照“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总体要求,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精细化管理为保障,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丰富城市元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科学调控城市资源布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城乡建设事业稳步发展。通过城市双修(“城市双修”指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科学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城乡协调发展的关系,保护风景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发展和管理模式转型升级,塑造整洁、美丽、精致的城市空间环境,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托绥德县区位优势和丰富的文化资源,拉大城市框架,精心打造功能完善、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环境宜人、特色鲜明的新绥德,推动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021年,我局将在2020年的基础上,全面抓好新建、续建项目建设,制定包抓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抢抓机遇,全力以赴完成好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名州大道、经二路、张家砭滨河路和绥德革命纪念馆续建项目建设。以上4个项目均为我县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由于我县气候环境,进入冬季停工期。名州大道、经二路市政工程已完成土方工程和部分雨污水管网工程;张家砭滨河路各标段施工单位已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11月份进入施工阶段;绥德革命纪念馆项目于2020年9月15日开工,现施工至主体一层。以上续建项目计划2021年底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二是全面开工建设纬二路、经三路、经四路和城东公园新建项目。纬二路、经三路、经四路市政道路工程和城东公园项目位于我县城东新区,均为政府投资项目,共计投资6191.75万元,并将列为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目前,纬二路、经三路、经四路3个项目已办理立项、选址、用地规划手续,城东公园项目目前正在办理方案设计,2021年将全力抓紧办理各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尽快进入招投标程序并开工建设。
    二、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2020年,经我局与县发改科级局、县财政局充分论证,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拟将卧龙公寓、社保楼、城关镇旧家属楼、人大家属院、文化馆家属楼、晋剧团家属院、呜咽泉石油公司家属院7个老旧小区纳入2021年改造计划。目前,已向市级相关部门申报了2021年改造计划。此7个小区涉及8栋建筑,住户302户,改造面积2.562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414.11万元。目前,城关镇旧家属院、社保楼、卧龙公寓三个项目现已完成立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设计图、预算编制,并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呜咽泉石油公司家属院、人大家属院、文化馆家属院、晋剧团家属院四个小区完成了居民改造意愿调查,预计2021年7月底完成相关审批手续,8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改造工作。
    三、全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和管理工作
    一是尽快组织开展剩余房源分配工作。我县目前仍有高新花园和景苑小区剩余房源未分配入住。目前,高新花园保障房项目经省高院、市中院判决生效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督促承建单位履行合同约定及法院判决结果,交付剩余房源,并组织制定分配方案,尽快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分配入住等工作。景苑小区项目目前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尚未作出判决。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督促承建单位尽快交付景苑小区剩余房源,并组织制定分配方案。
    二是尽快完成保障性住房确权登记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共有保障性安居工程5处,分别为高新花园、景苑小区、惠民小区、爱民小区、安居怡苑。当时由于省、市考评保障房的分配率和入住率,所以我县保障房在未完成工程决算的情况下,按照每套预收购房款5.5万元的临时方案进行配售,并与申请人约定:“等工程审计决算后长退短补、签订购房合同”。
    2019年,为做好保障房尾款收缴和确权登记工作,经县政府研究,成立由住建局、公安局、信访局、住保中心、物业指导中心、张家砭社区组成的收缴购房尾留款联合工作组入住惠民小区收取购房尾款,集中对未交购房尾款、未签订购房合同的保障户剩余购房款开展收取工作。但是大部分保障户抗拒心理严重,拒绝补交剩余购房款,并多次组织大规模的非法上访。工作组先后进驻小区7次,共收取了274户购房尾款并签订购房合同,但仍有297户未能收取。
    2021年,我局将把购房尾款收缴和房屋确权登记工作作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原班人马,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手段,继续对未缴购房尾留款的保障户进行尾款收缴,并尽快开展确权登记工作。
    四、继续抓好物业市场治理工作
    在前期拟定草案和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绥德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绥德县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等物业管理法规制度并报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核,通过后尽快编制出台,明确各方共管职责。选取1-2个试点小区试行,然后全面推广实行。督促各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物业企业的服务与管理,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整体素质,加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
    整体来看,我县物业服务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和业主法制意识还比较薄弱,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较发达地区还相对低下,但也有部分小区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可以作为今后试行物业法规的试点小区。
    五、统筹推进城市与村镇建设
    坚持将城市建设与村镇建设同部署、同推进,积极推进我县村镇建设发展。2021年,我局将积极与各镇(中心)对接,提高认识,细化措施,积极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2021年,我局将创建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2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个,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
    六、全面做好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实施住房安全质量提升工程。截止2018年年底,我县农村住房安全率已达99.99%。2019年起,省市再未下达我县危房改造任务,为全面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监管、脱贫不脱责任”要求,我局于2019年起开始实施住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群众的高度认可。2021年,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局将继续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在2019年和2020年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县农户住房展开大排查,将因自然灾害、年久失修而形成安全隐患、居住环境较差的房屋纳入提升改造范围,并持续进行动态监测。初步预计投资500万元,拟提升改造350户。
    二是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会同教育、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绥德县房产交易与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

绥德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3

绥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

绥德县住房保障中心

 

5

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16人;实有人员224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7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46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6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事业收入0.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0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0000万元、其他收入0.0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400.39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革命历史纪念馆计划今年完工,此项目计划预算3000万使预算增加;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46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6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00万元、事业收入0.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0000万元、其他收入0.0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462.86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革命历史纪念馆计划今年完工此项目计划支出3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6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6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400.39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革命历史纪念馆计划今年完工,此项目计划预算3000万;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46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6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400.39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革命历史纪念馆计划今年完工,此项目计划支出300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62.86万元,较上年增加2400.39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革命历史纪念馆计划今年完工,此项目计划预算3000万。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2.86万元,其中:
(1)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079903)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原因是重点项目革命历史纪念馆计划今年完工,此项目计划预算3000万。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6.4093万元,较上年减少84.72万元,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03.2047万元,较上年减少13.24万元,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4)伤残抚恤(2080802)6.5629万元,较上年不变,原因是无新增伤残人员,也无伤残人员调动。
(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2.4379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0.0397万元,较上年减少38.28万元,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7)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13.2147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8)行政运行(2120101)46.77万元,较上年减少103.43万元,原因是缩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工程建设管理(2120106)1448.95万元,较上年增加236.95万元,原因是新增2021年农户住房质量提升项目。2021年预算50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2210201)154.8070万元,较上年减少40.15万元,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2.8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967.14万元,较上年减少51.86万元,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6.77万元,较上年减少103.43万元,原因是缩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571.4468万元,较上年减少229.6万元,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4448.95万元,较上年增加3181.75万元,原因是重点项目革命历史纪念馆计划今年完工,此项目计划预算3000万,新增2021年农户住房质量提升项目。2021年预算500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2.8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19.65万元,较上年增加65.2万元,原因是每年一次晋级,人员变动。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8.37万元,较上年减少0.93万元,原因是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4340.95万元,较上年增加3073.75万元,原因是重点项目革命历史纪念馆计划今年完工,此项目计划预算3000万,新增2021年农户住房质量提升项目。2021年预算5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571.4468万元,较上年减少229.6万元,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按功能支出分类。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9万元,较上年减少25.19万元(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缩减三公经费使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公务接待费费0.5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缩减三公经费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较上年减少13.77万元(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城乡监察大队变更为物业指导中心,原执法用车,交回国有办,缩减公务用车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及2021年均无购置需求。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62.86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448.95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37万元,较上年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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