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0-055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2-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绥政财建发(2020)46号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0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0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12-09
来源:绥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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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根据榆政财建(2020)20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35万元,该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每户2.5万元,请专款专用。年终列“2240704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预算支出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绥德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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