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0-0552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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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0-12-0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绥政财建发(2020)33号 |
[ 名 称 ] |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八批)的通知 |
交通局:
根据榆政财建(2020)16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718万元(其中:吉镇至后街309万元、冯岔至义合115万元、路家洼至井焉36万元、张家圪崂至贺家园则197万元、周家沟至朱麻硷29万元、三十寨至王桥32万元),请专款专用。年终列“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支出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绥德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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