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60160889675/2020-055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2-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绥政财建发(2020)33号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八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八批)的通知
时间:2020-12-09
来源:绥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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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榆政财建(2020)16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718万元(其中:吉镇至后街309万元、冯岔至义合115万元、路家洼至井焉36万元、张家圪崂至贺家园则197万元、周家沟至朱麻硷29万元、三十寨至王桥32万元),请专款专用。年终列“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支出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绥德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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