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20-0551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0-05-1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绥德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民政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全县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3、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5、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6、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7、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分配和监督检查以及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0、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4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救助站、中心敬老院。
二、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应用信息比对平台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等对象的信息比对工作,积极探索社会购买服务,将城乡低保政策不折不扣贯彻好、落实好。对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兜底家庭,综合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政策,积极给予兜底救助,确保贫困户稳定实现脱贫。
2.深化基层政权建设。深入推进以“四议、两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与打造城区精品社区试点工作,加强社区协商,加快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进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3.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对投入使用的敬老院的管理,扩大五保户的集中供养率,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培育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等养老机构的发展壮大,加强对已运营农村幸福院的管理,完成年度新建项目;全面推进我县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
4.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在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孤残儿童救助、农村“三留守”人员管理与服务、新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强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
5.加强干部自身建设。坚定政治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在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理念;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三项机制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党员干部夯实业务职责,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均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各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全系统部门人员情况和2019年相比增长5人。
2020年民政系统单位构成和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合计 |
在职 |
遗属 |
合计 |
68 |
65 |
3 | |||
1 |
民政局 |
行政机关 |
全额拨款 |
9 |
9 |
3 |
2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20 |
20 |
|
3 |
婚姻登记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 |
6 |
|
4 |
救助站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20 |
20 |
|
5 |
中心敬老院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0 |
10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年底民政系统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29名; 实有人员65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56人,无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
五、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预算法》、《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了民政系统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0年本部门民政预算收入共计261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664.61万元,商品和服务7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9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859.97万元。2020年本部门民政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73.93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增加,社会救助工作和城镇社区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增加。
2、2020年本部门民政预算支出共计2036.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664.61万元,商品和服务7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9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859.97万元。2020年本部门民政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73.93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增加,社会救助工作和城镇社区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20年本部门民政预算收入共计261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664.61万元,商品和服务7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9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859.97万元。2020年本部门民政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73.93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增加,社会救助工作和城镇社区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增加。
2、2020年本部门民政预算支出共计261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664.61万元,商品和服务7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9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859.97万元。2020年本部门民政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73.93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增加,社会救助工作和城镇社区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增加。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 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10.0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80201)139.39万元,较上年减少263.14万元,降低65%,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和预算调整。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80208)497.97万元,较上年增长337.9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社区和人员增加。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422.45万元,较上年增长148.72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科目调整。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3.26万元,较上年减少6.41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降低。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33.54万元,增加1.67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调资导致缴费基数提高。
(6)住房公积金(2210201)60.05万元,增加7.7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调资导致缴费基数提高。
(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272万元,与上年持平。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681万元与上年持平。
(10)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409万元,与上年持平。
(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8.67万元,与上年持平
(1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2.75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2020 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0.0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64.61万元,较上年减少297.03 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0.58 万元,较上年增加46.38万元,原因是根据上级政策增加行政区划图印刷费和维修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1874.9万元,较上年增加1839.3万元,原因是社区和人员增加及预算科目调整。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45.24万元,较上年减少27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科目调整。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9.56 万元,较上年增加46.38万元,原因是根据上级政策增加行政区划图印刷费和维修费。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540.37万元,较上年减少21.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压缩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1874.9万元,较上年增加1839.3万元,原因是社区和人员增加及预算科目调整。
4、2019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020年本部门无 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空表公示。
2020年本部门无 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2020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1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减少2.15万元(降低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控 “三公”经费并从总量上进行了压减。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均无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减少1.5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压减;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均无公务车辆购置经费预算;公务用车维护7.1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培训费、会议费预算,也无其他资金来源安排的培训费、会议费。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均无培训费、会议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拨款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 辆,价值47.34万元。纳入本部门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1560.2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净值1560.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41.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3.16%;通用设备266.81万元,占17.10%;专用设备103.99万元,占6.67%;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8.0万元,占3.08%。
2020 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绥德县民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0.09万元,全部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23.8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减少0.4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统一压减公用经费,机构调整。其中行政单位1个,运行经费6.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9%;事业单位4个,运行经费1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71%。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机关运行经费拨款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