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19-0257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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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9-05-3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2019年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公开表 |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贯彻执行中、省、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制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中、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定、规范,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中、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6.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7.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牵头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
9.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0.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管理测绘成果及应用。负责测绘资质及信用的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1.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2.根据授权,对落实中、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违法案件。
13.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15.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不动产登记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职责分工
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査、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接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2019年年度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国土“三调”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三调”总体定位,纠偏“二调”中“错调、误调、漏调”数据,留足土地后备资源空间,为县域经济发展奠定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基础。二是盯紧“三调”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项调查工作,确保5月31日前全面完成调查,12月31日完成统一时点变更工作。三是积极对接协调相关部门,竭力提供数据资料。四是聚焦“三调”实施方案,丰富“三调”成果表达形式,进一步体现自然资源属性信息,凸显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家底特征,形成以土地为本底的自然资源基础底图。
2.狠抓重点项目征迁工作。
一是全面启动延榆高铁绥德段建设项目、“三县供水“工程绥德段项目和陕北-湖北8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征迁方案,坚持依法征迁;同步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二是全力推进绥延高速公路绥德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尾留工作,开展征迁工作“回头看”,协调处置解决顺渠顺路问题,跨红线及接近红线建构筑物征迁问题,确保4月底完成全部征迁工作任务。
3.聚焦土地整治项目尾留问题。
一是土地整治项目。完善2012年以来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块资金项目、治沟造地项目内业资料;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短缺资金,修复“7.26”水毁项目区, 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积极申报验收。二是占补平衡项目。逐宗核查土地开发项目,修复水毁项目区, 对项目区工程量(未验收项目中一个项目区内修建农业扶贫项目蘑菇大棚)进行勘界核减。逐一核查,力争6月底完成整修,申报验收。三是“7.26”水毁川台地修复工程。2018年6月初完成名州镇、白家硷镇、薛家峁镇和崔家湾镇无定河沿岸川台水毁川台地修复工程,9月份完成验收;积极汇报县政府筹措灾后重建资金,及时兑付工程款。
4.规范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二是强化7各个采石场和6个砖瓦粘土厂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各项数据上报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处置油气资源勘探纠纷,坚决落实市政府“双停止、双撤离”要求,待矿权纠纷解决后,恢复油气临时用地审批;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强监督监管。
5.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强化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教育,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受众达20000余人次;在地灾隐患点开展26次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受威胁住户避灾自救互救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项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日常检查巡查工作,维护升级群测群防系统和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三是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拟对5-8处稳定性差、威胁等级高、影响人口多、适宜治理的隐患点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结合中、省、市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加大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力度,积极消除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6.狠抓增减挂钩工作。
一是3月底完成一期363亩增减挂钩项目内业资料及外业整改工作,4月上旬申报验收,力争5月初完成指标流转,取得交易收益。二是3月底完成二期6个镇22个地块369亩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步推进初设和预算编制工作,4月底启动项目建设。三是同步启动三期增减挂钩项目规模核查,积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力争搭上今年指标交易末班车。
7.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一是抓资金落实。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落实移民搬迁短缺资金。二是抓旧宅基地腾退。加快旧宅基地腾退工作,6月底前完成60%,年底前完成90%。三是抓搬迁入住。加大公共服务配套实施建设,采取蹲点推进模式,确保6月底,“十三五”建档立卡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四是抓产业就业。统筹八办两组的脱贫方式,狠抓产业就业,完成两个社区工厂建设,实现搬迁户“家门口”就业,将搬与脱有机结合,真正实现“脱贫致富”的最终目标。
8.深化不动产登记“四个一”改革。
一是继续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完成不动产登记档案室建设任务。二是与税务部门积极协调、对接,理顺旧楼盘税费缴纳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巩固深化不动产登记“四个一”改革成效,积极探索,力争实现“只跑一次”,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9.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一是认真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推动执法关口前移,将精力更多放到预防和制止违法案件的发生上。充分发挥动态巡查作用,坚决扭转先违法占地、后被动处罚的工作局面。二是扎实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2018年度卫片执法“削峰削肿”百日行动,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立案率、查处率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确保2018年度我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不超15%,做到“不约谈、不问责”。三是按照县政府安排,联合农业等部门及相关镇政府,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深挖问题线索,坚决消除“三零“(零线索、零移交、零上报),严打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10.扎实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结合“清家底”工作方案,摸清太中银及包西铁路、榆绥高速公路、307国道北过境线及307国道邢家塬至子洲界改建工程、1000千伏及8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神渭输煤管线三峡风电项目遗留问题。二是积极汇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与铁路和公路建设管理处及建设单位对接、协调,核定遗留问题,争取打包处置资金,彻底解决遗留问题。三是积极汇报县政府,转报市交通局,协调解决307国道改建工程资金短缺问题。
11.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
一是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二是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三是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全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省市“关于把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 全局谋划,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12. 加强法治工作建设。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加大七五普法工作,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权责清单进行进一步梳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全面落实复议应诉“两个新规章”,建立“谁行为、谁负责”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出庭应诉。要主动回应公益诉讼,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出的履职建议书,争取检察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加强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防止因正常上访渠道不畅,导致非访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接访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完善制度,做到有访必接,确保信访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以“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以“事要解决”为抓手,以抓源头、常预防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单位经费按照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合计 |
在职 |
遗属 |
合计 |
197 |
192 |
5 | |||
1 |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机关 |
全额拨款 |
127 |
126 |
1 |
2 |
绥德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70 |
66 |
4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 112人;实有人员192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 182人,单位退休人员11人,工资待遇全部移交社保中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资产总额19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6万元,占资产总额88%;固定资产211万元,占资产总额11%,其中专用设备50.7万元,通用设备28万元,家具、用具等132.3万元。
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20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绥德县财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15.54万元,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19年本部门安排扶贫项目0个,涉及扶贫项目资金0万元。
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预算法》、《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了自然资源系统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9年本部门财政预算收入共计5215.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2126.54万元;公用经费15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2939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53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大幅增加。
2、2019年本部门财政预算支出共计5215.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2126.54万元;公用经费15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2939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53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大幅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5215.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2126.54万元;公用经费15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2939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53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大幅增加。
2、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215.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2126.54万元;公用经费15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2939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53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大幅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计5215.54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53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大幅增加。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5.54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200101)1333.6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部分项目的开支。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2200199)3346.8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三调”经费预算。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4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移交养老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44万元,较上年增加65万元,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大幅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98万元,较上年增加26万元,原因是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大幅增加。
公积金(2210201)153万元较上年较上年增加53.92万元,原因是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大幅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5.5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018.04万元,全部为人员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01.2万元,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工资调标及正常晋档,引起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增长。另外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增加,工资福利相应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63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400万元,原因是新增易地移民搬迁项目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108.5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3.33万元,原因是上年有退休人员工资和补贴,今年人员全部移交社保中心。
资本性(310)支出450万元,较上年减少566万元,原因是由于财力紧张,压缩项目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5.5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277.22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539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840.82万元,
机关资本性补助(503)450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108.50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三公” 经费预算支出3万元,比2018年下降0.182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并从总量上减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是实施车改后单位车辆全部称交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压缩了车辆费用,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培训费、会议费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7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办公费、印刷费、差旅等支出。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无采购支出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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