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19-0251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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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9-10-2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工作。
4.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5.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向市政府、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6.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7.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及有关领导指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并向市上报送处置情况。
8.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9.协助县政府领导指导协调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案件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
10.负责组织县政府承担的中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意见提案以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
12.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金融发展,协助和配合驻绥金融监管机构做好全县各类金融保险机构监管服务工作。
13.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对口的接待工作。
14.领导、归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5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机关) |
2 |
绥德县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
3 |
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 |
4 |
原绥德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
5 |
原绥德县外事办公室 |
6 |
原绥德县法制办公室 |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本职工作,着力彰显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文稿撰写务求精准。我办结合全县“三大目标”要求,全年共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脱贫攻坚等会议材料和总结报告350多篇、80多万字,较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二是调查研究务求质量。我办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红色教育基地等重点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社会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共参与协助县政府领导深入基层调研450多次,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5篇,为领导了解基层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信息报送务求时效。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报送有关要求,我办按时整理报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等典型经验信息。全年共编发《信息专报》22期,上报市政府信息8条。在年初,我办被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加强精细管理,着力提升办文办会水平。一是坚持高质量办文。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把公文的质量关、数量关及格式关、文字关。全年共收文1926件,办结1926件,办结率100%;印发文件658件,其中绥政办发168件,比上年度下降34%。二是坚持高效率办会。严格落实《绥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绥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规定,高效完成县政府常务会、全体会、专题会,以及重大公务活动和全县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全年共组织县政府相关会议300多次,完成了全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工作大会”“县政府全体扩大会暨政府廉政工作会”“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等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提升法治意识,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印发《绥德县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办职能,全年未发生一起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且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行为,未发生一起不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二是积极当好法律助手。全年共审查各部门送审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大面积换发全县行政执法证件500个,共清理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34件,为推进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供了保障。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按照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等规定,今年前往榆林中级人民法院完成行政应诉1次,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复议矛盾3件。
(四)强化监督责任,着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紧扣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高效开展督查督办任务。一是政务督查更深入。我办督查室采取实地督查、电话催办、文件通报等方式,重点抓好营商环境、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脱贫攻坚、安全生产、非洲猪瘟防控等各项工作督查。全年开展专项督查60多次,出动人员260多人次;编发督查通报14期,回复领导信箱督办单108件、百姓问政483件,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督查任务。二是提案督办更规范。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市八届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绥政办发〔2018〕58号)和《关于表彰2017年度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绥政发〔2018〕20号)等文件,及时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交办会,共收到转办县人大代表建议39件,县政协委员提案34件,社情民意1件。
(五)立足政务公开,着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一是不断推进试点工作。今年,我办以创建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印发了《绥德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规范》(绥政办发〔2017〕190号),梳理完成8个领域、60个公开事项,上传400余条政务信息。二是扎实深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900余条,办理群众来信135件;“绥德发布”官方公众号共发布微博289条,微信1080条;通过OA会议系统发送会议通知283次。三是全力加强平台建设。完成县级电子政务平台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设备调试工作,实现各镇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同时,完成了县政府网站的改版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已连续6年被市政府授予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先进单位。
(六)建立健全机制,着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我办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先后妥善处置了“名州镇裴家峁村废品收购站失火事件”“薛家峁镇榆林坪村命案”、义合镇8.7特大洪涝灾害、刘家湾山体滑坡和裴家峁村气调库失火、货运公司仓库失火等10起突发性应急事件,并及时上报。同时,完成应急预案修编8个,开展应急移动平台演练50多次,通过应急综合应用系统平台接收文件16次、上报领导外出请假备案12次、上传值班安排表8期、发送值班短信提醒700多条。11月20日,我办申报创建应急示范点的绥德县大地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被省应急办授予“陕西省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称号。
(七)统筹各项工作,着力推进金融外事事业。一是金融工作方面。2018年,全县商业银行存款余额128.25亿元,贷款余额46.15亿元,存贷比为35.98%;扶贫小额贷款新增贷款2358户11164.2万元,新增贷款获贷率为9.29%,贴息贷款836笔、172.94万元;此外今年共挽回非法集资经济损失1988.3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县域经济和金融的健康发展。二是外事工作方面。邀请韩国KBS电视台来我县采访报道,向海外推介绥德;举办侨眷联谊茶话会,慰问侨眷,增进交流和感情;协调公益组织,资助我县“特困”“特优”高中生,累计资助金额达150万元;参加“第二届中拉地方政府合作论坛”,进一步扩大对外交往渠道,推动对外友好城市建设;通过“涉外”平台,为环卫工人争取到价值6万余元的爱心棉衣、棉被。
(八)规范流程管理,着力优化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断规范执行财务审批、报销工作流程,2018年“三公”经费按规定同比下降10%。二是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规格公务接待和铺张浪费现象发生,全县共接待来宾535批、5167人次。三是完善会议室设施。对二楼视频会议室进行了改造升级,实现了高清传输;对三楼会议室安装电子显示屏,提高了办会效率。四是改进机关用车管理。我办制定了《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公务用车月公示制度(每月将公务车行驶里程、加油费、保养费等项目进行公示)、公务派车制度(用车人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填写车辆使用登记单,分管领导审核后派车)、定点加油制和定点维修制度,切实保证了县政府领导公务用车安全、便捷。五是强化安全保障。完善了《县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门卫制度》《保卫人员值班制度》等工作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4班轮岗安保工作制、出入车辆单双号限行制度;加强便民引导和来访、来客群众登记工作,协助完成上访群众劝导分流工作,切实为政府高效运行提供安全保障。六是加强灶务管理。进一步改善灶房环境,提高饭菜质量,多次完成省、市领导接待任务,得到了领导干部的充分肯定。七是强化节能减排。积极举行“节能有我·绿色绥德”主题宣传周活动,及时准确上报能耗统计数据,有效降低政府办各项能量损耗。
(九)精准发力施策,着力深化脱贫攻坚实效。我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较好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选派了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驻白家硷镇和谐村,全办干部结对帮扶白家硷镇和谐村、楼则沟村和中角镇梁家村320户贫困户,共为帮扶村投入和争取项目资金388万元,其中:为和谐村资助6万元配齐了办公用具,改善了村阵地办公条件;完成200KW光伏发电站建设,已实现并网供电;完成11户贫困户与山阳牧业合作社的配股扶持,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新建25座大棚,今年6月前完工;实施老年餐厅建设项目,今年3月前投入运行;打造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室、配齐了体育器材;完成通川生产道路硬化1公里;新建12方水塔一座;完成27户受灾贫困户住房环境提升改造。同时,为楼则沟村和梁家甲村实施村内路畔修建工程,为部分农户实施了房屋改造工程。切实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县“摘帽”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8年,我办帮扶的和谐村高质量脱贫9户22人,兜底保障7户8人,贫困发生率降为1.12%。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4名,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在职人数78人,行政26人,事业52人。无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总收入6132.74万元,较上年5851.40万元,增加281.3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新增项目支出经费。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6132.7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32.74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支出总计6132.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65.4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60.50万元,金融支出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16万元。
(2)项目支出2667.34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7.34万元,其中专项服务1587.34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80.0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132.74万元,较上年5851.40万元,增加281.3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新增项目支出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2.7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60.50万元,金融支出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1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3465.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93.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97万元,较上年54.35减少21.18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2018年度我办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与2017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包括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参团人数0人次。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比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97万元,比上年41.04减少8.07万元,减少原因:节省开支,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的出行及维护。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培训费支出1.78万元,比2017年6.80万元相比减少5.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项目有所减少。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安排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4.57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会议开支。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132.74万元。全部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658.31万元,较上年2078.4万元,增加579.9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维修费、大型修缮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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