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19-0250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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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9-10-2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原绥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绥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7 年,原名为“绥德县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当时隶属县人事局,1995年单立出来,为绥德县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2002年更名为“绥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专门机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专门从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执法主体单位。老龄工作方针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绥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老龄工作总体计划。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宣传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调查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况、发展趋势及对策,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
4、认真落实老年人相关优待规定,做好高龄补贴的发放及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
5、协调涉老部门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城乡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和老年福利设施建设问题。
6、组织开展老龄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动,接受上级老龄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老龄工作。
7、组织、指导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余热,再做贡献。
8、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和其他有益于老年人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9、总结表彰和宣传推荐敬老、养老、老有所为和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
10、抓好本部门的自身建设。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老龄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相关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单位2019年拟整合至绥德县卫生健康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一个为原绥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绥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高龄补贴发放情况
扎实开展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惠老政策,高龄补贴按季度发放,全年发放工作已完成。
2、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新建(扩建)石家湾镇史家湾村、四十铺崔家焉村、吉镇镇狮子塄村等农村老年活动室及老年餐桌。二是我办积极申请市级养老服务业资金,对薛家峁镇钟家沟村等老年活动室申报市级补助。同时要求这些村以结对帮扶为形式,积极开展了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工作。在服务对象上,坚持重点和优先保障高龄、空巢、独居、病残、贫困等重点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已为各类老人提供服务共2000余人次。三是组织老年服务志愿者深入社区、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家庭,有针对性地为困难老年群众提供生活料理、医疗保健、法律援助、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精准帮扶有困难的老人。四是利用基层老年协会平台,积极宣传老年优待政策,使广大老年人清楚的了解《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优待事项,从中享受到党的惠老政策。已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累计1500多张。
3、老龄宣传工作
在宣传工作方面,我办荣获“2018年度全省老龄宣传通联工作先进单位”。我办在《省老年报》、《榆林日报》、《绥德报》等发表各类老龄信息10余篇,榆林电视台、绥德电视台报道老龄新闻12次。绥德电视台为我县10名老有所为典型人物拍摄了专题片,开辟专栏进行展播,引导全社会老年人发挥余热。
4、开展“敬老月”系列特色活动
一是我办在体育场举办以“欢度重阳、助力脱贫、共建和谐”为主题的“老年节”表彰大会暨文体活动展演。二是广泛开展孝亲敬老家庭建设,开展孝道文化的宣讲传播工作。重点面向青少年,积极传播优良的家风家训,有力提升了公民的敬老意识。三是举办“迎重阳、健体魄、促和谐”重阳登高比赛。四是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悬挂敬老宣传标语、发放《老年法解读》《父慈子孝 绥民有德宣传教育读本》等,营造了浓郁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五是把“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拍摄成专题片,在微信平台和县电视台进行展播,向社会传老有所为的正能量。 六是在“敬老月”期间我办广泛开展了慰问活动。七是组织老年人参加“精彩塞上•爱满驼城”首届全市老年文艺调演、“晚菊傲霜•红叶赋诗”榆林市老年合唱大赛,均获得优秀奖。
5、基层调研和交流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办调查研究能力,发挥在牵头、参与、推进政策创制中的积极作用,我办组织人员深入各镇、社区,采取实地走访、入户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完成了国家老龄办养老服务数据采集工作、省老龄办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6、大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今年,我办积极推进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工作。采取政府补贴和老年人出资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中财政补贴20元,老年人个人承担30元。全县市级购买3300人,市财政补贴资金66000元。
7、积极做好兜底保障工作。高龄补贴是兜底保障的措施之一,全年高龄补贴已全部发放到老年人手中。我办对贫困村中开设的14个老年餐桌、18个老年活动室、10个邻里互助服务站点进行了资金支持。
8、进一步加强干部帮扶。我办定期听取帮扶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实行电话督查等多种形式考察。我办帮扶干部经常入户仔细询问帮扶户的家庭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和收入状况等情况,详细记录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
9、追赶超越工作
为了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解除子女们的后顾之忧,我办今年继续加强农村老年餐桌的建设力度。为农村独居老人、空巢老人、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提供就餐、娱乐、日间休息等服务。
10、干部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公仆意识、敬业精神和廉洁品质。二是加强考核,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三是强化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各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办事。四是积极推行干部管理谈话提醒制度。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和执行制度不力时,实行主要领导对其谈话提醒,指出问题,督促纠正不正之风,制止不良行为,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11、创新工作
为了支持民办养老的发展,我办以政府购买的方式,为“绥德县光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拨付资金支持其发展。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科员1名,科员2名。,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老龄办 2018 年度收支总决算2560.54万元,与 2017 年度决算相比,收、支总决算各增加208.94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是享受高龄补贴人数增长及老年餐桌运营费的配套费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增资,基本支出的决算收支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老龄办2018年度收入合计256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0.54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老龄办2018年度支出合计256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3万元,项目支出277.2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图所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老龄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560.54万元。与
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94万元,增加
8.88%。主要原因与老龄办2018年度收支总决算增加的原因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老龄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30.4万元,支出决
算256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
2018年度老龄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4.78万元,占99.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支出1.17万元,占0.04%;住房保障(类)支出4.59万元,占0.1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老龄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3.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24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老龄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3万元,支出决算 0.0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未突破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30%,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69万元,减幅94.94%,主要原因是老龄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4批次,14人次,支出0.09万元,比上年减少1.6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县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由于我单位无相关项目支出,因此暂时未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老龄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2.08万元,比2017
年减少1.42万元,减少10.52%,主要原因:老龄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 ,固定资产42.97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类8万元,专用设备3.75万元,通用设备31.2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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