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60160889675/2019-0250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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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9-10-2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县相关政策和规定,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本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10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劳动服务科、劳务输出局、退干所、工伤经办中心、农保办、人才交流中心、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进城办、社保中心。
二、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促进就业局势稳定。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扶持就业新形态,拓展就业新空间。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贫困劳动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突出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信用乡村贷款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绥邗劳务就业专场招聘会、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提高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水平。依托社会力量平台优势和信息优势促进就业。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积极构建人社宣传大格局。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础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促进参保扩面,加强基金征缴,严格支出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基金监管,提高社保经办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基金监督制度建设,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提升检查有效性。推动监管方式由事后稽查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转变,做到及时发现,及早评估。加强基金监督能力建设,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3、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积极做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工作,探索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核网上办理,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人民警察工资待遇调整政策,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0个,均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各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决算标准统一决算。全系统部门人员情况和2018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人社系统单位构成和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合计 |
在职 |
遗属 |
合计 |
136 |
132 |
4 | |||
1 |
人社局 |
行政机关 |
全额拨款 |
15 |
15 |
4 |
2 |
劳动服务科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22 |
22 |
|
3 |
劳务输出局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6 |
16 |
|
4 |
退干所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 |
6 |
|
5 |
工伤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 |
6 |
|
6 |
农保办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7 |
17 |
|
7 |
人才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 |
6 |
|
8 |
劳动仲裁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 |
6 |
|
9 |
劳动监察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8 |
18 |
|
10 |
进城办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 |
6 |
|
11 |
社保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8 |
18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年底人社系统总编制94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80名; 实有人员136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122人,无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价值17.58万元。纳入本部门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159.32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净值159.3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2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89%;通用设备105.14万元,占65.99%;专用设备18.34万元,占11.51%;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1.58万元,占13.54%。
2018年当年部门决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8年本部门无2017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
六、部门决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绥德县人社部门一般公共决算当年拨款22311.72万元,全部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2017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
2018年本部门决算安排扶贫项目0个,涉及扶贫项目资金0万元。
七、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了人社系统2018年部门综合决算。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2018年本部门财政决算收入共计2231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987.65万元,商品和服务23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791.04万元,2018年本部门财政决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109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中心进行预算。
2、2018年本部门财政决算支出共计2231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987.65万元,商品和服务23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791.04万元,2018年本部门财政决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109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中心进行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本部门财政决算收入共计2231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987.65万元,商品和服务23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791.04万元,2018年本部门财政决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109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中心进行预算。
2、2018年本部门财政决算支出共计2231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987.65万元,商品和服务23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791.04万元,2018年本部门财政决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109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中心进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决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支出预计22311.72万元,较上年增加2109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中心进行预算。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当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2311.7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578.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9627.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2.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83.51万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决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2018年当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2311.7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87.65万元,较上年增加101.6万元,原因一是根据相关政策工资提标及正常晋档;二是工资增长引起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37.2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原因是新增项目预算创业贷款担保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15791.04万元,较上年增加14458.25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全部移交社保中心。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87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减少0.6万元(61.2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并从总量上进行了压减。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2017年和2018年本部门均无因公出国经费决算;公务接待费1.11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减少0.53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决算从总量上进行了压减;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7年和2018年本部门均无公务车辆购置经费决预算;公务用车维护1.76万元(公务车辆2辆),较上年减少0.18万元(45%),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安排培训费12.79万元、会议费决算1.2万元。
2018年本部门无2017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拨款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237.25万元,较上年减少6.2万元,降低5.48%,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统一压减公用经费。其中行政单位1个,运行经费11.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9.4%;事业单位10个,运行经费10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90.6%;参公单位0个,运行经费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
2018年本部门无2017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机关运行经费拨款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决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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