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绥德将试鸣防空警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有关要求,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备性能。经研究,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至10:15在绥德城区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体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空袭警报: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长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全县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秩序,不恐慌、不聚集。
特此通告。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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