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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法院:“ 调 ”出司法温度 “ 解 ” 出公平正义

  • 发布日期: 2025-09-23 22:08:51
  • 来源: 榆林日报
  • 责任编辑: 李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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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请求一栏写清楚具体诉求,在事实与理由一栏简明说清事情经过。有不明白的,你可以随时问我。”9月15日,绥德县人民法院郝家桥法庭法官助理拿着要素式起诉状模板,耐心地给前来咨询立案的当事人讲解填写要点。同时,在该法庭调解室内,调解员正与一对前来起诉离婚的夫妻沟通交流,引导双方通过先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绥德县人民法院共先行调解案件344件,用“省时、省力、省心、省钱”的解纷路径,让司法温度直抵群众心坎。



“如我在诉”提质效

“拖欠了半年之久的工钱,没想到起诉后法院两天就帮我解决了。”拿着调解协议的梁某,对这起欠款纠纷的处理效率赞不绝口。这背后,是绥德县人民法院对“如我在诉”理念的深入践行。
梁某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李某承包的工程干活,工程结束后李某却迟迟未全额支付工钱。经多次催要,李某向梁某出具欠条,承诺5个月内还清。但李某逾期多日仍未履行,甚至拒接梁某的电话,无奈之下,梁某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绥德县人民法院四十铺法庭在征得原告本人同意后,于收到案件当日便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联系李某次日一早到庭。经核实,李某对欠薪事实无异议,但称资金周转困难。承办法官当场释法明理,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公正的判决是司法,带着温度的调解也是司法。‘如我在诉’就是要求我们司法工作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当事人视角处理案件。”绥德县人民法院四十铺法庭负责人王武文说。在先行调解机制下,绥德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先行调解省时、省力、省钱的优势,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



“专业赋能”促化解

“调解不是‘和稀泥’,得懂法律、会沟通。”绥德县人民法院原法官李宏退休后被聘为义合法庭“郭维德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他坦言,“做调解工作时,如果对法律条款理解不透彻,调解协议就可能存在漏洞;如果不懂沟通技巧,简单的纠纷往往会复杂化。”
从法官到调解员,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对法律工作的热情。有着丰富审判和调解经验的李宏,不仅能熟练运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调解纠纷,还总结出了“倾听诉求、找准焦点、依法建议、情理兼顾”的调解方法。 2024年以来,共协助法官调解案件152件。
像李宏这样的调解员不是个例。为充实调解队伍,该院从退休法官、退休司法干部、行业专家中选聘了5名调解员,分别入驻该院速裁调解中心和4个基层法庭。调解员们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熟悉基层的优势,通过面对面沟通、线上调解、电话回访等方式,持续跟进纠纷化解进程,有效缓解了法庭办案压力,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成为现实。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每一个调解案件背后,都是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绥德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理、情相结合,既讲法律尺度,也讲民生温度,让当事人在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尊重、温暖与公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宋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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