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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暑期部分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免费开放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7-23 10:17:31
  • 来源: 绥德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责任编辑: 李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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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公共文体资源共享,完善辖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广大市民、青少年学生暑期文体生活,积极开展惠民文旅便民服务活动。结合我县校园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暑假期间我县部分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及全民健身文体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公益开放、服务民生、安全有序、文明共享的原则,依托学校优质体育场地资源,面向社会免费开放运动场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暑期健身休闲场所,切实提升群众文体生活获得感、幸福感。

二、开放地点

绥德县高级中学体育场

名州镇中心小学操场

绥德县第一小学操场

绥德县第八小学操场

三、开放时间

2026年7月26日至2026年8月29日。

每日上午06:00—09:30、下午17:30—21:30。

日常开放期间,遇暴雨、高温红色预警等极端天气、设施检修、校园专项活动、应急工作安排等情况,体育场和操场将临时关闭,不再另行通知。暑假结束后,学校恢复封闭式管理,体育场和操场不再对社会开放。

四、开放区域

学校室外公共体育场地,包含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地等露天运动设施;校园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室内体育馆、功能用房等室内区域一律不对外开放。

五、开放对象

本校在校学生、教职工及周边社区居民。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进入场地锻炼,须由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承担全部监护及安全责任。

六、管理规定

1.坚持安全自律,风险自行承担。参与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合理开展文体活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人员,禁止入校锻炼。运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

2.遵守校园秩序,文明规范健身。所有入校人员须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安保及值班人员管理,有序进出场地。严禁在校园内喧哗吵闹、追逐打闹、聚众逗留,自觉维护良好的健身秩序。

3.爱护公共财物,保持环境整洁。自觉爱护运动场地、器材、绿化及各类公共设施,严禁损坏设施、刻画涂鸦、踩踏草坪。自觉维护场地卫生,做到垃圾随走随清,城市管理局将明确专人负责,对开放区域开展常态化环境卫生监管,环卫工作人员每天实行定时巡回保洁,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运动环境。

4.严守入校禁令,杜绝违规行为。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入校;严禁机动车、电动车、滑板车、平衡车进入运动场地;严禁携带宠物入校。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饮酒、摆摊经营、商业宣传及各类违规聚集活动。

5.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稳定。入校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校园内从事任何违法违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活动。对拒不服从管理、破坏公共设施、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学校将予以劝离,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温馨提示

学校体育场对外开放为公益便民服务,敬请广大健身群众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文明锻炼、安全锻炼、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合力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运动环境。

特此公告

绥德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绥德县公安局                 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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